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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无知不幸福一辩稿(第四版)

2021年06月24日2232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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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主席,我方观点是年幼无知不幸福。年幼无知指年纪小,不懂事儿,年幼通常指在5-12周岁的人,而不懂事有两重意思,一是生活常识与知识的匮乏,二是认知能力的薄弱与价值观的不成形。幸福则是指个人由于理想的实现或接近而引起的一种内心满足(汉语词典)。作为一种心理感受,现代幸福感研究把它分为主观幸福感和心理幸福感。主观幸福感把快乐定义为幸福,侧重个人主观体验,而心理幸福感则把幸福感理解为人的潜能,实现从人的发展角度诠释幸福。基于此,我方认为,一个幸福的人需要具备两大要素:①是快乐,即幸福的人是快乐并能维持这种快乐的。②是能力的实现,即幸福的人有实现自己价值的能力。以上两点希望能和对方辩友达成共识。

  基于此我方认为年幼无知不幸福,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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