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大家好。今天我方观点是:安乐死不应该合法化。安乐死,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而是无痛致死术,而今天的辩题显然讨论的是后者。在全世界近200个国家中,只有日本、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和美国的三个州安乐死合法,安乐死所存在的巨大隐患是不言自明的。下面请允许我进行我方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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