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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大陆,商业代孕不应该合法化一辩稿(第三版)

2021年03月06日3127蒋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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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主席,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当今中国大陆,商业代孕不应该合法化”。

  1.当代中国缺乏立法允许商业代孕的基础。

  亚当·斯密说过:“法律天然具有一种道德理性,在其形式的外壳之下,流淌着伦理的血液。”商业代孕,不仅违背了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还违背了我国伦理道德八字方针。首先, 保障人格尊严是现代宪法的核心价值之一,且现今国家的基本义务是保障公民有尊严的生存,然而代孕商业合法化实际上是把人当工具以满足个体的需求,代孕母亲和代孕所产生的后代沦为商品,贬低了人的尊严与价值,这无疑是对我国根本大法——宪法的亵渎与践踏,违背了当今中国立法必须遵守的合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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