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大家好。今天我方观点是:得而复失更可悲。
要讨论得而复失与从未得到何者更可悲,首先需要确定的就是“得到”一词的定义。我方认为,使这样事物真正属于自己才叫做得到,而短暂经手、转手,并不能称作是得到。可悲一词,就是令自己或他人悲伤的意思。但因每人对事物的理解都有差异,辩题中所说的悲伤应该具有普适性,即闻者伤心、见者流泪,男人听了会沉默、女人听了会哭泣。在陈述我方观点之前,我想先和对方辩友达成共识:即此辩题讨论的事物必须可悲,且它必须是事件主人公想要得到的东西,否则无从谈论何者更可悲。下面开始我方论述。
本文只显示部分辩论稿,如有需要欢迎去辩论稿商城付费查看完整辩论稿!
辩论稿都是原创,需花费时间精力,需付费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