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得而复失比从未得到更痛苦。
开宗明义定义先行。从未得到指的是渴望但最后没有得到,得而复失指的是得到后因为某种原因又失去了。我们今天所讨论的从未得到和得而复失是两种‘求不得’的表现。而痛苦,便来源于内心对事物的渴望与现实的落差。所以今天我方的标准为从未得到和得而复失哪个会产生更大的心理落差。这里我们针对的对象一定是渴望得到的东西。如果内心没有渴望,便没有落差,又怎会感到痛苦。对此我们将从以下三点论证我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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