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我们今天所要讨论的秩序和正义,其实都属于法的价值。说到法的价值,其本身是一个多元、多维、多层次的庞大体系,大部分学者都将正义、秩序、自由、平等、效率、利益作为法的价值。那什么是秩序?秩序就是事物组织化的一种状态,和谐性、连续性、确定性等都是其表现形式。秩序是法的基础价值,任何法从秩序意义上来讲都是为了追求并保持某种社会有序状态,没有秩序价值,法的其他价值也无法得到保障。正义则是一种社会观念和社会准则,在社会意识中十分广泛和深刻,一直引导着法的发展,是法的最终目的之一。秩序和正义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并存的,但是在某些情形下也不能兼容,那么在秩序和正义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该如何取舍?我方判断秩序和正义何者更值得追求的标准是,何者可以兼顾长期和短期利益。我方开出两个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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