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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不属于公众场合一辩稿【第二版】

2020年07月20日4459晏初

辩论稿

  公众场合指仅具有公众性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公众的场合。我们必须明确一点,事件的性质不能直接决定空间是否属于公众场合,正如家在常态下是私人生活的归属,却似乎在马丁路德金做家中演讲时,具有了部分公共特质。这样看来若是由事件直接来判断属于与否,我们只会发现家时而是私人场合,时而是公众场合,使得判断意识甚微。所以今天寻找朋友圈的界定方法,不应该从场合中的行为入手,而应抽象出公众场合的实质进行讨论。因此,我方将从朋友圈的内在本质和外在特性两方面论证朋友圈不属于公众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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