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对方辩友:
纵观刚才的质询环节,我们不难发现,对方辩友字里行间一直在扰人视听,混淆重点。
首先,对方辩友对于我方反击的定义理解可能有失偏颇,我方对反击的定义是对进攻进行回击,是孩子挨打了就打回去,不是理智的解决措施。而对方辩友刚刚放大了反击的定义,认为挨打后打回去是反击,事后去寻求帮助与倾诉也算是反击,如果孩子挨打后所有积极正向的应对举措都被认为是反击的智慧,未免太强词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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