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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生来说,艾滋病的隐私权应让步于配偶知情权一辩稿【第三版】

2020年06月13日3402辛巳

辩论稿

  隐私权指的是自然人享有的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知悉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配偶知情权指的是配偶知道的权利。

  而今天我们已有的前提是对医生而言,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医生为保护其隐私,只能告知患病者本人,并不会知会配偶。

  我方认为,首先,无论病人是否愿意将其感染艾滋病的事实告知其配偶,于医生而言,都没有替患者向其配偶开口告知事实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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