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今天我方的观点是我们更可能毁于我们憎恨的事情。因为个人所热爱的,与所憎恨的事物有所不同,并且是否会毁掉我们取决于事物本身的性质,所以我们无法得出哪一者更容易毁于我们的结论。所以我方认为应该从热爱和憎恶这两种情绪本身出发进行讨论。而每一个人是社会的一部分,其自我认识会受到外界的影响,在遵守社会规则的前提下得到自己的社会身份。我方认为,比较哪种情绪更加容易摧毁我们应该看哪一种情绪更容易做出违反社会规则,使社会身份被冲破的行为。基于此我方认为我们更可能毁于我们憎恨的事物,论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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