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拒绝,指明确的表示不愿意做,带有主观性。教育,指的是以现有的经验、学识推敲于人,为其解释各种现象、问题或行为,在此可以引申为通过媒体或言行的形式影响大众拒绝毒品的行为。惩治,即惩办,在此指对吸毒贩毒制毒等人员进行处罚。今天我方衡量在拒绝毒品时教育与惩治哪一个更有效的标准是,在同一层次上讨论,二者何者更优。
对此,我方将从实施效果和实施对象两个方面论述,教育比惩治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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