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嘉宾 对方辩友,观众们,大家好,我方今天认为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我方正义的定义是:维持公平、公正。
基于公平公正,就不能伤害到无辜的人,或者是增大对受害者的伤害。
迟到的正义的定义是:没有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在最早的时候行使正义。
其中,冤假错案之类,我方认为应属于迟到的正义,因为我方认为
法官之类的人,是通过了司法考试,并且是被选拔的优秀人才,有足够的能力判断真相。所以错判是由于他们的不负责,所以属于迟到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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