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讨论要求教师时刻保持职业形象,我们必须先了解几个名词,首先是何谓教师,该群体是否有特殊性。对此,我国劳资处理条例早已明文规定,基于防阻国家重大公共利益被破坏,所以限制教师、国防机关、医生等劳工的罢工权。此法律非中国独有,世界各地皆会因为教师职业特殊性,担忧学生受教权受到侵害,因而禁止老师罢教,比方美国各州不是法律明文禁止,就是案例裁决来制定其违法。日本现行国家公务员法及地方公务法,不仅禁止罢工,连怠工亦在禁止之列,德国亦然。足见在这些视人权保障大过一切的先进国家,也都因为了解教师的职业特性,认为剥夺教师部分权利,以保障学生利益完全合理。基于此,我们应当理解,教师有别于其他职业,在国家界定上本质的就是被“高道德与高标准要求”的行业,实属现况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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