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大家好,我方的观点是相亲不要AA制。开宗明义,定义先行。相亲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经由媒人介绍的第一次见面,且媒人大多数是认识的亲戚朋友。AA制则指于共同消费共同结账的场合,双方消费均分。
我方认为讨论这个辩题的前提应立足于实际,而不应停留在一种理想的状态。就像我们每个人都渴望无病无痛,但是这在现实之下是无法实现的,只能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没有讨论的意义,标准在于何者能使相亲成功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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