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自2016年以后,我国能源市场进入到了新一轮的改革之中,出台了许多市场开放的相关政策。包括2015年3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6年3月发布的《关于2016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施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以及2016年11月份发布《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这些政策的出台以及近些年对这些政策的推行和更新,表明出中国能源市场现状为电力市场化,油气市场化和可再生能源市场化都在稳步推进中。
同时,需要强调提升与大幅度提升是不同的,今天我们所说的大幅度提升,要满足对内打破我国能源市场垄断行业,能源市场基本完全放开政府管制,引入竞争机制达到高度自由竞争状态,对外则是对国外资本开放,允许国外资本在我国占有股份。
今天我们所讨论的辩题,应该着眼于我国国情和这项政策被执行的可行度,与其产生的一系列影响。我方认为我国不应该大幅度提升能源市场开放程度,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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