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我方的观点为:青春重在多元尝试。科学上将15-24岁定义为人生的青春期,“多元尝试”指主观上愿意体验更多事物。首先我方并不是认为在该阶段不需要目标聚集,而是在青春时期进行多元尝试和目标聚集的同时,更应注重于多元尝试。在人生的青春期阶段我们已均可培养多元尝试与目标聚集的素质和能力,也有了进行多元尝试和目标聚集的条件,在此基础上,双方才有展开讨论的意义,我方标准为何者更能使青春时期所获得的效益最大化,理由有二,陈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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