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申论
商品房预售制,即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即将兴建或已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房屋建成后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制度。
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诞生,本是给国内房产市场发展初期那些成长中的房地产开发业予以扶持的一项政策,意在降低房地产行业的准入门槛,鼓励更多企业进入房地产,缓解商品房建设资金不足,以便保证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得以成功。无可否认,近几年来,得益于这一利好政策的支持,许多开发商迅速完成了从无到有的资本原始积累,中国房地产市场也很快地得以繁荣。但同样的,随着房地产市场开发队伍的不断壮大,这项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同时,也成为了许多房产交易问题的培养皿,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基于更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出发点考虑,我方认为当今中国应该取消商品房交易制度,在第二次申论中,我方会进行进一步详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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