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大家好。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对于实施校园暴力的未成年人不应该加重刑罚。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校园暴力是指在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加重刑罚有两个方向,一是将原来不可罚的变成可罚,二是将原来较轻的刑罚改成较重的刑罚。我方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证我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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