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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版权保护期限对社会利大于弊一辩稿

2019年09月21日7035鎏寂

辩论稿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根据《伯尔尼公约》的第7条的规定,一般作品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对电影作品的保护期为作品公之于众后的50年或者作品完成后的50年。1886年将版权保护期限规定为作者死后50年。少数欧盟成员国及美国为70年。我方以《伯尔尼公约》及大部分国家为标准,所讨论的长版权保护期限是作者死后50的保护期。我方认为长版权保护期限在保障作者权利的同时,又有利于文创产业良性发展,因此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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