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主席,问候到场各位。开宗明义,因为该辩题超脱于现实,故一切关于知道死亡时间后的社会走向都基于现实进行合理推导,但是由于知道了死亡时间,从法律和对于死亡这个概念的观念都会因此发生变化。我们也会因此进行死亡教育,从死亡本质出发让所有人明白死亡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从而打破死亡的未知性以减少社会对其的恐惧,并且从刚出生就引导建立接受死亡时间不可变,而努力拓宽生命宽度以求人生更精彩的生死观。其教育方式可以类比现在社会培养“珍爱生命”观念的教育模式。国家也会对寿命短的群体提供补助以及对所有人在死前休假,以稳定社会。辩题中确定的只有精准的生命长度,而对于生命质量与死亡原因并没有进行确定。并且我们确定的死亡时间应当是固定不变的。作为个人的本质特征之一,死亡时间不应该是隐私。可喜指提高个人幸福感和促进社会发展。可悲则指幸福感衰减和阻碍社会发展。两方面都应以现实社会为基准进行比较。基于此,我方提出判标为知道自己的死亡时间是否可以提高个人幸福感并促进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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