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
开宗明义,平庸之恶指在意识形态机器下无思想、无责任的犯罪,其本质是一种对自己思想的消除,无条件服从下达命令,放弃个人价值判断权利的恶。
平庸之恶的提出者汉娜·阿伦特认为罪恶分为两种,一种是极权主义统治阶级本身的“极端之恶”,一种是被统治者或参与者的“平庸之恶”,基于书中定义,平庸之恶的参与者包括所有曾在纳粹集中营工作过,或间接为它工作的人,以及所有未能揭竿而起反抗纳粹的普通德国民众。
应不应该被审判,要看平庸之恶的参与者是否满足犯罪成立的所有要素。在英美刑法体系中,一般认为任何犯罪事实必须同时具有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基于此,我方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本文只显示部分辩论稿,如有需要欢迎去辩论稿商城付费查看完整辩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