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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私人对话记录公布到公共领域以寻求正义的做法不可取(一辩稿+攻防资料包)【李浩】

2022年07月08日2252

一辩稿+攻防.jpg

  感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方认为将私人对话记录公布到公共空间以寻求正义的做法不可取。

  开宗明义,私人对话记录是指包含着聊天主体隐私、个人信息等社交型个人数据;公共空间指可以看见并给予公共评论的平台,泛指网络平台;不可取是指不值得赞同;正义即其行为合乎法律且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今天我方的比较标准是 能不能在事实理清并且惩罚合理的前提下达到追求正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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