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宗明义,电子竞技是在信息技术营造的虚拟环境中,在统一的竞赛规则下进行的对抗性游戏运动。在本题中我方愿意讨论作为正式项目进入奥运。
判准:两者是否契合
本文只显示部分辩论稿,如有需要欢迎去辩论稿商城付费查看完整辩论稿!
查看完整辩论稿
上一篇: 电子竞技不应当进入奥运一辩稿
下一篇: 《那年那兔那些事》不应该上央视一辩稿(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