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开宗明义,婚前同居:即成年男女以情侣身份在结婚前共同生活在一起,其目的是为了搜集对方的信息,达到降低了两人是否适合做夫妻的不确定性。这样的方式目前受到较多年青人欢迎,但受欢迎,并非就值得推崇,所以我方今天说不支持的态度是认为这种行为会使婚姻的稳定性降低并不利于社会人口的发展。我方的判准:在与是否会对个人的婚姻及社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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