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各位好,我方的观点是当今中国,限制非法律教育背景学生参加法考利大于弊。
首先,自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就已明确指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方向——即:专业化、职业化。紧接着2018年司法考试改革,司法部发文将其定性为“是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更坚实的人才保障”的一场考试,最高检政治部培训部部长王维夷将包括“提高门槛,改革内容,建立职前培训制度”等一系列改革定义为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选拔培养机制。经过改革后,18年后非法本学生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法考:一是考取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二是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三是本科期间取得法学第二学位。我方认为法考限制政策进一步加快推进法律人才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因而利大于弊,论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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