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评委。
再次重申我方观点:当今中国不应该降低最低刑责年龄。我方一辩已明确说明:降低刑责年龄并不能有效解决现今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并且从我国现实国情及司法实践进行了分析,中国缺乏降低刑责年龄的法律基础,且降低后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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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评委。
再次重申我方观点:当今中国不应该降低最低刑责年龄。我方一辩已明确说明:降低刑责年龄并不能有效解决现今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并且从我国现实国情及司法实践进行了分析,中国缺乏降低刑责年龄的法律基础,且降低后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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