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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偶像明星的鬼畜文化算网络暴力一辩稿(第五版)

2021年11月17日2003卿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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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主席,大家好。

  开宗明义,鬼畜文化是对话题进行解剖后通过重复,再创作等形式用以达到解构权威、戏谑拼接,讽刺社会的一种艺术形式文化,是一种以鬼畜视频,评论,和弹幕为载体的一种恶搞文化。而偶像明星则是一类有名气的艺人,优质粉丝越多其商业价值越高。 网络暴力是一种在网上发表视频图片言论等对人具有伤害性,侮辱性,煽动性的行为。今天我方认为针对流量明星的鬼畜文化算网络暴力的判准是,鬼畜文化是否给流量明星带来伤害并是否应该从网络暴力方面入手治理。论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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