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性质恶化,犯罪率激增,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问题,根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仅计算2000年至2014年期间,低于14岁以下儿童杀人案件,就已经高达22起,其中不乏灭门惨案,杀亲事件,令人发指。抢劫,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案例更是不甚枚举。而我国现有法律,对于十四岁以下未成年人,无论犯下什么样的罪行,都不用承担。无疑,现在案件的低龄化,性质恶化,已经无法适用于这套法律。所以我方认为,当今中国,应当降低刑责年龄。将半刑责年龄下调至12至1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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